標準簡介
GA 602-2013《干粉滅火裝置》規定了干粉滅火裝置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型號編制、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使用說明書和標志、包裝、運輸、儲存。
適用于懸掛式、壁掛式和其它方式固定安裝的干粉滅火裝置,不適用于柜式和移動式干粉滅火裝置。
前言
本標準第5章、第6章[6.16.4、6.20.3.8、6.25、6.26.1a)、6.27.1a)除外]、第8章和10.1.1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A602—2006《干粉滅火裝置》。
本標準與GA602—2006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干粉滅火裝置的定義(見3.1,2006年版的3.1);
———增加了感溫磁發電組件的定義(見3.5)、機械儲能驅動型滅火裝置的定義(見3.6)和控制啟動組件的定義(見3.7);
———增加了按干粉滅火劑粒度的分類方法(見4.4);
———修改了按干粉滅火裝置使用場所的分類方法(見4.5,2006年版的4.5);
———修改了按干粉滅火劑的驅動方式的分類方法(見4.6,2006年版的4.4);
———修改了型號編制方法(見第5章,2006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工作溫度范圍(見6.1.1,2006年版的6.1.1);
———增加了非貯壓式滅火裝置其他性能(見6.5.3);
———修改了干粉滅火劑充裝質量偏差要求(見6.6,2006年版的6.7);
———增加了專用型滅火裝置耐濕熱性能(見6.7.2.2)、抗振性能(見6.8.2)和耐鹽霧腐蝕性能(見6.9.2);
———增加了非貯壓式滅火裝置反作用力與作用時間要求(見6.10);
———增加了聯動性能(見6.11);
———增加了保護面積滅火性能(見6.12.1.3)、專用型滅火裝置滅火性能(見6.12.2);
———增加了容器閥性能要求(見6.14);
———增加了驅動裝置性能要求(見6.15);
———增加了控制啟動組件性能要求(見6.16);
———增加了感溫磁發電組件性能要求(見6.20.3);
———增加了渦卷彈簧性能要求(見6.20.4);
———增加了電路短路保護元件性能要求(見6.25);
———增加了發動機艙專用滅火裝置的其他性能(見6.26);
———增加了風電機艙專用滅火裝置的其他性能(見6.27);
———修改了干粉滅火裝置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見附錄A,2006年版的附錄A);
———增加了容器閥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見附錄B)、控制啟動組件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見附錄D)、感溫磁發電組件試驗程序及樣品數量(見附錄I)。
本標準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固定滅火系統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2)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山東環綠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國安達消防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埃波托斯(上海)消防裝備有限公司、陜西蘭德森茂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紀聯保消防新技術有限公司。
本標準起草人:高云升、劉連喜、盧政強、李習民、董海斌、盛彥鋒、馬建琴、趙青松、秦玉旺、洪偉藝、米秋林、高春來、梁榮。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60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