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今年入汛以來,南方地區連續遭受強降雨,多地出現短時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防汛抗災形勢嚴峻。汛期是煤礦水害事故的易發期、高發期,大氣降水明顯增多,對地表水體、井下含水層和未封閉填實的小煤礦老空區進行補給,易導致煤礦水壓升高、涌水量增大;持續強降雨,還可能導致地表水從井口倒灌井下,造成淹井傷人事故。2014年以來,全國煤礦共發生較大以上水害事故25起,其中14起發生在汛期,占56%;鄉鎮煤礦是重災區,發生17起,占68%;老空水害是主要災害類型,發生17起,占68%。這些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有:一是對防治水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2014年8月13日,湖北恩施東坡二號井煤礦對8月11日、12日連續兩天的降雨沒有引起重視,沒有考慮到溶洞積水得到補給的實際情況,放松了思想警惕,導致二次透水事故發生,造成5人死亡、1人失蹤。二是水害致災因素普查不力。2015年6月21日,湖北利川曾家溝煤礦在沒有查清礦區范圍內采空區分布及積水情況下盲目組織生產,發生老空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是防治水措施落實不到位。2016年7月2日,山西晉城中村煤礦未按規定探放水,物探報告造假,未探明掘進工作面前方老空積水情況,在掘進過程中發生老空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四是發現突(透)水征兆后未落實停產撤人措施。2014年6月15日,湖南辰溪雙木灣煤礦在發現突(透)水征兆后,現場作業人員沒有及時撤至安全區域,副礦長余某接到井下險情報告后沒有指揮撤人,仍冒險下井察看,貽誤逃生時機,造成9人死亡。2017年陜西神木板定梁塔煤礦“4·19”較大水害涉險事故、甘肅靖遠煤電紅會第一煤礦“4·28”較大老空透水事故、山西美錦能源東于煤礦“5·22”較大老空透水事故等同樣暴露出上述問題。
為深刻汲取上述事故教訓,防范遏制煤礦水害事故,現就進一步加強汛期煤礦防治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預警預報和應急值守
煤礦企業要對汛期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充分發揮水害預警預報作用。加強對威脅礦井安全的主要含水層的水位監測及對井下水閘墻、突(出)水點和采區涌水量的觀測,掌握礦井水動態變化,及時預報水情水害。加大對井田范圍內地表水體、地面裂縫、塌陷區、泄洪渠、防洪壩等重點部位的巡查,發現異常第一時間準確預警。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配足應急防汛物資,加強對職工防范暴雨、洪水和救災搶險知識的培訓,提高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到崗制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應急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險情,立即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對于井口及工業廣場標高低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的礦井,以及受河流、山洪威脅的礦井,接到暴雨信息時要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措施。
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與氣象、國土資源、水利等相關部門及煤礦企業的應急聯動,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完善協調聯動機制,確保第一時間將惡劣天氣信息通知到有關單位和煤礦企業,做到信息共享,協同應對,處置到位。
二、切實落實煤礦水害防治措施
煤礦企業要根據煤礦所受水害威脅,結合汛期特點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明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水害防治重點工作。一是受老空水威脅的礦井,必須圈定積水區和物探異常區,確定警戒線和探水線,標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并監視放水全過程,消除老空水威脅。二是受地表水威脅的礦井,必須修筑泄洪渠,發現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時要及時填塞,遇暴雨洪水可能引發淹井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撤出人員,在隱患未完全消除前不得恢復生產。三是受頂板裂隙水影響的礦井,要充分考慮雨季降水補給,加強工作面涌水量觀測,備足工作面排水設備;發現頂板涌水異常,必須停產撤人,查明原因。四是受底板承壓水威脅的礦井,必須做好導(含)水構造的超前探查工作,對水文異常區必須采取注漿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層、疏水降壓、充填開采或者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等措施,并進行效果檢驗,徹底解除水害隱患后方可生產。五是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和有重大水患威脅的礦井,必須認真落實“三專兩探一撤人”措施,即: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隊伍;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業時必須同時使用物探和鉆探兩種探放水手段,查清掘進工作面周圍的水害隱患;發現有透水征兆必須立即撤離現場作業人員,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分析原因,研究科學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
三、扎實開展水害因素普查
煤礦企業要全面扎實開展水害因素普查工作。一是加強水文地質保障工作,收集整理開采范圍內小煤礦有關地質資料,建立完善防治水基礎資料。二是深入開展水害致災因素普查,充分利用調查訪問、物探、鉆探、化探等手段,查清區域內地表水體、老空(窯)水、離層積水、巖溶水及導水通道發育等水文地質情況。三是小煤礦集中的礦區,要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區域性水害普查治理,要對每個煤礦的老空積水劃定警戒線和探水線,完善并落實預防性保障措施。四是加大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要定期組織研究煤礦采掘作業范圍內可能存在的水害威脅,明確水害防治工作重點,制定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提出隱患整改時限并督促嚴格落實。
四、結合煤礦安全體檢工作,加大監管監察力度
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開展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7〕11號)部署,對煤礦及其上級公司開展全面安全“體檢”時,要針對汛期特點,將汛期水害防治作為安全“體檢”的重點內容,突出重點地區、重點礦井和重點環節,督促煤礦企業落實水害防治主體責任。對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以及其他存在水害威脅的煤礦進行安全“體檢”時,要選聘技術過硬的煤礦防治水方面的專家,重點檢查重大災害是否做到超前治理,徹查水害事故隱患,確保隱患得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
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防治水各項措施。檢查中發現煤礦井田范圍內老空(窯)積水情況不清、水文地質條件不明的,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排水系統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要嚴厲查處探放水施工造假、水文地質資料造假等違規行為,對因工作不到位、組織不力、措施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