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切實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等勞動保護法規的通知
今年以來,安全生產的情況雖然稍有好轉,但是,重大傷亡事故依然嚴重,塵毒危害繼續發展,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一九六三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和一九五六年國務院發布的《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是多年生產實踐的總結,經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國務院領導同志最近指示,要重申這些規定,繼續貫徹這些規定?,F將這些規定重新印發,請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規程和規定的要求,從領導到職工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充實安全機構,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勞動保護科學研究工作,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一切可以避免的事故,防止和減少塵毒危害,以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生產,為加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各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一定要按照“三不放過”,即找不出原因不放過,本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的要求,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那些玩忽職守,不顧工人死活,強令工人違章和冒險作業,因而造成傷亡事故的領導人,一定要給予紀律處分,嚴重的應該依法懲辦。對于有險情和塵毒嚴重危害的作業,勞動部門和衛生部門有權制止。新建企業的驗收投產,應有勞動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